各二级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高校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促进高校科研成果的转化转移,自治区教育厅启动开展2020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2020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为旨在助推高校科研队伍建设的启动型、引导性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覆盖自然科学研究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
二、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项目面向全校中青年教师(含附属医院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项目组应具有合理的研究团队。
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为我校在职人员。
2.项目负责人的年龄要求,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项目负责人每人限报1项牵头项目,参与项目不超过3项。
(二)研究期限。
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涉及农林渔业项目和研究周期特殊的学科可根据需要适当延长。
(三)其他条件。
1.目前承担有1项(含)省部级以上在研科研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此项目申报。
2.承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或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在研或到期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年度此项目申报。
3.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本项目。
4.教研、教改、课改、思政、学工和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5.连续两年(指2018、2019年度)申请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0年度申报资格。
6.被撤项的广西高校科研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本项目。
三、项目名额及经费
(一)我校(含附属医院)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60项。
(二)凡经教育厅评审后公布立项的项目,学校安排相应的项目研究经费,自然科学研究类项目每项2-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项目每项1万元。
(三)项目经费预算应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学校有关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合理编制,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
四、项目申报程序
(一)二级单位推荐。
请各二级单位按通知要求组织申报,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各二级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要求进行审核,对本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申报要求的申请书不允许上报至学校。
项目负责人填报《2020年度广西高校中青年教师科研基础能力提升项目申请书》(附件1),学校组织开展项目评审,择优推荐。
(二)项目申报及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12月4日下午18:00前将项目汇总表(附件2),项目申请书及附件(支撑材料)一式1份,报送到学校科技处1206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gxmukjcxmk@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科研项目管理科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孙燕燕、蒋春华、宗少晖,0771-5358955、5358959。
科技处
2019年11月27日